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生事務處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人員區分

短期臨時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學務處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

工作地點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

公告期間

103/9/5~103/9/12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曾有學校行政、教育、輔導資歷資格者尤佳。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4.工作態度積極,具高度服務熱忱及溝通能力良好者。

5.工作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30(因業務及學校活動需要需配合加班或假日加班)

6.工作待遇:依本校臨時人員按月計薪原則辦理(大學畢24,926-29,458元)。

工作項目

1.承辦學生兵役緩徵、儘後召集申請及消滅。

2.木柵校區住宿申請整理與抽籤。

3.德育成績及評語通知及彙整。

4.協助召開獎懲委員會。

5.內湖校區宿舍磁卡設定。

6.高中部以下請假外出代為放行審核。

7.內湖校區缺曠登錄、公告、通知及查詢。

8.內湖校區點名表之印發。

9.兩校區獎懲登錄、公告、通知及查詢。

10.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聘    期

暫訂103年10月1日至103年11月30日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1、履歷表(請務必詳填學經歷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手機,附貼最近照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無則免附)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含:家庭概況及學經歷、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於本(103)年91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學務處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務處臨時人員職務』。

二、初審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及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三、學務處聯絡電話:(02)27962666#1301

四、備註:

1. 本職缺係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止。

2. 視報名情況,學務處得提前結束公告。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