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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體育教學中心【徵求】專任講師

工作地點:新北市
 有效期間:101/03/30~101/04/30
 
 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格:具碩士學位(體育 相關學系、所畢業)以上。二、需具專長領域:(一)籃球。(二)運動生理學。(三)運動專項體能訓練。三、具教育部頒講師教師證書者。四、具備國家(A) 級籃球教練證者優先。詳細工作內容請洽:(02)22722181轉2471體育教學中心高小姐。
 
 工作項目 
 1.教學、研究,教學科目:籃球、塑身與健身、體適能等。2.新進教師規範應兼辦行政職務4年。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聯絡方式 
 1. 個人履歷表(如有特殊格式需求請註明)。2.完整著作目錄、3年代表著作、5年內參考著作及所需專長之歷年成績與經歷證明。3.未來教學、研究計畫。4. 學歷證書、經歷證明影本。5.推薦函二份。如有教師證者,請附證書影本。請於公告截止日17時前送達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體育教學中心專任講師」。審查方式:經用人單位初審後,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及 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復。關說者一律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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