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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徵】行政助理

資格條件 
 1.學士學歷。 2.具有文化創意產業(例如:電視內容、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工藝等)之規劃能力尤佳。 3.從事相關設計或育成產業或產學合作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且具獨立企劃撰寫與執行能力者尤佳。 4.具有良好溝通能力,刻苦耐勞,抗壓性高與積極樂觀。 5.待遇:月薪29,282元。 6.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資格者優先錄取(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規劃與執行育成輔導工作 2.綜理育成校內外行政相關業務。 3.活動企劃與執行。 4.協助進駐廠商業務之推展事宜。 5.廠商申請進駐之聯繫與評選。 6.協助規劃執行本校育成中心推廣與行銷業務。 7.配合接待賓客及導覽參訪各企業工坊。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聯絡方式 
 1. 請於本(101)年4月5日前(郵戳為憑)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畢業證書及殘障手冊、相關證明影本,逕寄本校人事室洪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發 處」行政助理職務,逾期不予受理。2.經用人單位初審後,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及未獲錄取者不予退件或函覆。3.關說者不予錄取。 4.聯絡電話:02-22722181#1501,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有關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研發處謝秘書 02-2272218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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