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徵才】4名職務代理人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徵才
一、出缺職務:職務代理人員
二、出缺職務數: 4名(2名科員,1名技士,1名辦事員)
三、辦公地點: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四、工作項目:辦理旅遊行銷及觀光工程業務。
五、所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經驗及觀光科系或工程科系
者尤佳)。
(二)具備電腦、公文書處理相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六、僱用期間:本案職務代理係列報101年高等及普通考試分發人員之職務,自本局通知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01年10月中旬)即應無條件解僱。
七、檢具資料: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1年3月25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或其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 名(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58051),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員職務」。
(二)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方式為之,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四)本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有效時間:101年3月21日起至101年3月25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