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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事務處輔導室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一名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7

公告期間

103/01/07~103/01/1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研究所碩士以上畢業。

二、曾有學校行政資歷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四、工作態度積極,具高度服務熱忱及溝通能力良好者。

五、工作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30

工作項目

一、學生資料之登錄與整理。(含新生入學資料之建立、異動及畢業生資料之函索、

    轉移及銷毀)

二、學生心理與教育測驗資料之統計與登錄。

三、各項輔導會議與活動之會場佈置及會議紀錄撰寫。

四、諮商輔導組採購及核銷作業。

五、諮商輔導組網頁維護工作。

六、導師會議、親師座談會、升學座談會之手冊編製。

七、各項輔導活動之成果報告編製。

八、其他輔導工作行政支援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7

聯絡方式

  • 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填學經歷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手機,附貼最近照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及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含:家庭概況及學經歷、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等),於公告截止日前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內湖路2177號國立臺灣戲曲學院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約僱人員職務』。

二、初審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及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三、學務處諮商輔導組聯絡電話:(0227962666#13021331

四、備註:

   1、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錄取人員報到後至104年公務人員高考及格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2、本職缺係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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