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徵聘「劇場藝術在職專班」專案助理臨時人員 工作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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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 容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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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臨 時 人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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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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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具人文、行政、表演、資訊等相關科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非相關科系表演藝術及藝術行政經驗亦可)。 2.具有電腦文書(Word)、電子試算表(Excel)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3.對表演藝術有興趣,工作態度積極,服務熱誠且溝通力良好。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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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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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 |
配合專班上課於週六週日上班外,但得於隔週週間擇期補休2日,惟需於六個月內補休完畢。其他期間仍需正常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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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期 |
自107年9月3日起聘,聘期原則為一年,試用期三個月(配合本專案計畫期程),工作良好則續聘一年。並視專班業務狀況需要續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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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福利 |
依據「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計薪原則及注意事項」計薪,雇主應負擔勞保(含就業保險)健保及勞退機關負擔。(專科24,926元起,大學29,458元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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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平日:內湖校區 台北市內湖路二段177號。 假日:木柵校區 台北市木柵路三段66巷8之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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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收件期間/應附資料及證件 |
一、自傳表 二、履歷(或簡歷)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請於8月16日(四)17:00前將以上資料送達至本校進修推廣組收。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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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評符合需求之人員,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若未符合資格者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