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榜單
高職部劇場藝術科一年級(錄取4名):
林O玲(市立安樂高中附設國中)、張O蓁(市立懷生國中)
陳O晴(市立麗山國中)、 李O瑄(市立武崙國中)
注意事項:
一、錄取學生請於107年06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持以下文件到本校
「木柵校區」教務處(樸實樓二樓)辦理報到手續:
(一)身份證件正本(驗畢發還)
(二)國中畢(結)業證書或報到切結書(簡章附表五第25頁,請先填寫完畢)
(三)報名時之相關表件正本,如技術士證、技藝技能競賽獎狀、技藝教育學程證書等
(現場驗畢發還)
註:申請學生如經發現其不符報名資格,或報名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其他不法
情事致影響申請結果者,取消其申請資格。已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
註冊入學。
(四)2吋彩色照片2張
(五)公費生入學行政契約書(請事先列印兩份並填寫完成、父母雙方簽章)
(六)護照影本1份(無辦理過則免繳)
二、如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者,請填寫「複查申請書」(簡章附表四第23頁)
親向本校教務處辦理,恕不受理郵寄申請。複查結果將於107年06月12日(二)下午4時前
由專人以電話回覆。
三、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之學生應於107年06月15日(五)中午12時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
聲明書」(簡章附表六第27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不接受電話、傳真、或郵寄等方式
申請)本校辦理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四、申訴: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應於107年06月15日(五)下午2時前親向承辦
學校(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提出申訴。
(一)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技優甄審入學學生申訴書」(簡章附表七第29頁),親自
向承辦學校【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63號
、電話:02-29715606轉203、204、206】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二)承辦學校於收到申訴書後,經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討論研議後,以書面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