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相關資訊
各單位如有推薦人選,請於107年5月4日(星期五)前將【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
遴薦及具體事蹟表送至內湖校區諮商輔導組(郁珊,分機1332),逾期不受理。
主旨:檢送修訂「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
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
命,茲訂定旨揭計畫。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請依據計畫之遴薦程
序及辦理期程完成遴薦、初審作業,並於107年6月30日前將薦送人員清冊、
遴薦及具體事蹟表及相關表件,函送本部辦理複審評選事宜。
三、大專校院請於107年5月15日前,填具遴薦及具體事蹟表及相關表件,函送本
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