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組徵聘特教輔導人員公告
一、徵才單位: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二、名額:約聘特教輔導人員1名(得置候補1名)
三、聘任依據:107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
四、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諮商輔導」、「社工」、「教育」、「心理」
(此五專長為優先)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2.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達二年以上且能長期服務者尤
佳。
3.具高中、國中及國小特教輔導經驗者尤佳。
4.對輔導工作及學生行政事務具熱忱、主動積極與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重
視團隊合作。
五、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人際、課業、提報鑑定、心理支持等相關輔導工作。
2.規劃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3.辦理特推會及身心障礙學生ISP、IEP個別化支持服務會議等。
4.身心障礙學生個案管理。
5.行政工作與經費核銷。
6.其他單位主管交辦事項。
六、待遇:月薪40,000元。
七、工作地點:內湖、木柵二校區。
八、聘期:自奉核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計畫
聘用,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解聘。
九、檢附資料:
1.履歷表(包括自傳、學經歷、專長及個人對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
作的認識等)。
2.學經歷、相關證照及專業訓練等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敘明服務期間曾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4.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
十、申請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7年03月02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十一、郵寄地址及聯絡方式:
114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7號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游郁珊小姐收(一律通訊報名)
電話:02-27962666轉1332
十二、備註事項:
檢附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逾期及資格不符者
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