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106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錄取本校高職部劇場藝術科榜單
(如附件)。
二、報到日期:106年07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錄取學生請持以下
文件報到,逾期視同放棄。尚未取得學力證件者,得經本校同意切結於
8月7日前繳交。
(一)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
(二)公費生入學行政契約書(請事先列印兩份並填寫完成、父母雙方簽章)
(三)身份證(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驗畢後發還)
(四)護照影本(無則免繳) 註:本校學生證為國際學生證,需確認學生英文
姓名拼法。
三、報到地點:本校木柵校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66巷8之1號)藝教樓2樓
視聽教室。
四、放棄錄取資格:經免試入學分發錄取之已報到學生,如欲報名參加其他入學
管道招生,應確實於106年07月14日(星期五)下午2時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
聲明書」(簡章第107頁),由學生或家長親至本校辦妥放棄錄取資格手續,
恕不接受通訊或傳真方式辦理。
五、錄取結果複查: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地址:25169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307號,
聯絡電話:02-2620-3930轉300)申請複查,申請日期為106年07月11日(星期二)
上午11時至下午4時,逾期恕不予受理。複查申請請備妥申請書(簡章第108頁)
、手續費新台幣50元,僅接受現場或委託辦理,不受理電話、郵寄、傳真、電
子郵件等申請。
六、申訴:報名學生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應於106年07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時
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或親送向「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地址: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5號,連絡電話:02-2960-2500轉252、220)提出
申訴,逾期恕不予受理。辦理時請備妥申訴書(簡章第109頁),不受理電話、
傳真、電子郵件等申請。
七、免試入學之錄取報到、錄取結果複查、放棄錄取資格均得委託辦理,委託書
格式請參見簡章第110頁(學生父母為法定代理人,無須填寫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