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職部劇場藝術科一年級(錄取4名):
羅 ¡ (市立懷生國中)、高¡婷(市立武崙國中)
姚¡姍(市立崇林國中)、張¡瑋(市立海山高中附設國中)
注意事項:
一、錄取學生請於106年06月14日(三)上午9時至12時持以下文件到本校「木柵
校區」教務處(樸實樓二樓)辦理報到手續:
(一)身份證件正本(驗畢發還)
(二)國中畢(結)業證書或報到切結書(簡章第20頁,請先填寫完畢)
(三)報名時之相關表件正本,如技術士證、技藝技能競賽獎狀、技藝教育學程
證書等(現場驗畢發還)
註:申請學生如經發現其不符報名資格,或報名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或
其他不法情事致影響申請結果者,取消其申請資格。已錄取者,取消其
錄取資格,不得註冊入學。
(四)2吋彩色照片2張
(五)公費生入學行政契約書(請事先列印兩份並填寫完成、父母雙方簽章)
(六)護照影本1份(無辦理過則免繳)
二、如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者,請填寫「複查申請書」(簡章第18頁)
親向本校教務處辦理,恕不受理郵寄申請。複查結果將於106年06月13日(二)下午
4時前由專人以電話回覆。
三、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之學生應於106年06月16日(五)中午12時前填具「放棄
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第20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不接受電話、傳真、或
郵寄等方式申請)本校辦理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四、申訴: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應於106年06月14日(三)下午1時至
4時親向承辦學校(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提出申訴。
(一)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技優甄審入學學生申訴書」(簡章第22頁),
親自向承辦學校【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
中正北路163號、電話:02-29715606轉203、204、206】提出申訴,逾期不予
受理。
(二)承辦學校於收到申訴書後,經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討論研議後於106
年06月21日(三)前以書面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