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
徵聘專案助理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資格條件及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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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 容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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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專案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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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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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行政、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或非相關科系有多年藝術行政經驗亦可)。 2.英文能力佳。 3.具有電腦文書(Word)、電子試算表(Excel)、多媒體設計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4.對教育行政、表演藝術有興趣且具獨立規劃撰寫企畫能力。 5.工作態度積極、有辦理研習經驗、服務熱誠且溝通力良好。 6.持有身障手冊者為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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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1.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各項行政業務 2.教學組配合教資源中心各項行政業務。 3.協辦教務處承辦之教育部各項專案補助。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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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期 |
自起聘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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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福利 |
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雇主應負擔勞保(含就業保險)及健保費用參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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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台北市內湖路二段177號或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66巷8之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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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資料 及證件 |
一、自傳表 二、履歷(或簡歷)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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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甄試方式 |
一、應徵者將自傳表、履歷(或簡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證明文件,於104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址及收件人:114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 教務處教資中心丁于珊小姐收。合者電話通知面試應試日期,不合者恕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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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日期及地點 |
徵試日期:另以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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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通知 |
依面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並公告在本校網站。 |
經錄取人員,另行通知簽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