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附設綜藝團招考「演員」
甄選公告
資格條件及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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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容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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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約聘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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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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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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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上網)期間 |
自即日至104年1月2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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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各款資歷之一且持有證明者: (1).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組(舞蹈、音樂、體育)畢業,具有一年以上表演經歷者。 (2).高級劇藝實驗學校畢業,具有二年以上表演經歷者。 (3)曾在民俗技藝補習班結業,具有二年以上表演經歷者。 二.性別不拘。男性以服完兵役者為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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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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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
自錄取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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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福利 |
依核定之等級酬勞標準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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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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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資料及 證件 |
ㄧ、報名表一份
四、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匯票 |
※報名費匯票抬頭:「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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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甄試 方式 |
ㄧ、應徵者將報名表、履歷(或簡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證明文件及報名費匯票,於104年1月21日前寄或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址及收件人: 114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謝美玉小姐收。合者電話通知應試日期,不合者恕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962666分機1721謝小姐 三、甄試項目:分為二項:
1.指定基本項目(20%): 需準備腰、腿、頂及筋斗之基本功,並依評委之要求展現。 2.自選評鑑項目(80%): 準備5~7分鐘之拿手節目表演(特殊道具,請自行準備)。 (二)面試(占總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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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日期/地點 |
另以電話通知/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中興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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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通知 |
依甄試成績擇優正取3名,並公告在本校網站。 |
經錄取人員,另行通知簽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