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客家戲學系
徵聘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資格條件及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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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內 容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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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臨時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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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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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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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專科(含)以上畢業。 2.熟諳excel、word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作業。 3.有公立機關學校行政、教育及經費核銷經驗等經驗者。 4.工作態度積極,具高度服務熱忱及溝通能力良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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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辦理本系行政相關事務、核算鐘點費、演出案經費核銷、配排課作業、技專校院及管考資料填報、臨時交辦事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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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
暫定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3年12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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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福利 |
依「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臨時人員按月計薪原則及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專科20,394~24,926元 ;大學24,926~29,458元; 碩士以上29,458~33,9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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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台北市內湖路二段1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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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資料 及證件 |
一、自傳表 二、履歷(或簡歷)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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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甄試方式 |
一、應徵者將自傳表、履歷(或簡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 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於103年9月11日(星期四) 下午5時前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址及收件人:114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客家戲學系范小姐收。合者電話通知面試應試日期,不合者恕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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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日期及地點 |
甄試日期:另以電話通知 面試地點: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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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通知 |
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甄審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並公告在本校網站。 |
經錄取人員,另行通知簽約,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